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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龙山县第二届县长质量奖评审公告
2023-07-27 16:16:44          来源:龙山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 编辑:朱柯源 |          浏览量:19938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质量工作决策部署,推进质量强县,促进全县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龙山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3〕23号),现将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二届县长质量奖设县长质量奖(组织)2个、县长质量奖(个人)2个,达不到奖励条件可空缺。

二、参评范围

第二届县长质量奖授予为建设质量强县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头作用的组织和为龙山县质量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参评组织包括龙山县辖区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组织。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与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同时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等参评。

参评个人包括各行业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的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已获得省长质量奖、州长质量奖、县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不参加本届评审。

三、参评条件

(一)申报企业或组织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依法在龙山县内注册登记并有3年以上正常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质量效益显著。在质量提升方面,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创新发展方面,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不断推动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在品牌影响方面,重视品牌建设,在本领域或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顾客满意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记录良好。在组织效益方面,核心质量指标、关键经济效益指标居同行业前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引领作用,带动提升全产业链的质量水平。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居省州先进水平或县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3、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具有可示范可推广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内领先,成熟度高,具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

4、其他。应符合《龙山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个人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贡献突出。树立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为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或组织的质量水平提升作出突出贡献。

3.具体条件。应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一线工作人员。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具有认真严谨、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中敢于创新,注重“传帮带”,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能的改进、普遍性和关键性的质量难题解决作出突出贡献。

质量管理者。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并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质量领域专家学者。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推动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县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4、其他。应符合《龙山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评审标准

组织奖按《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价准则》(以下简称评价准则)DB43/T 2517-2022湖南省地方标准执行,个人奖按《龙山县县长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执行。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组织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质量管理模式、证实性材料组成,个人申报材料为推荐表。申报组织和个人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汇总上报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审查与征求意见。质量强县办对申报材料的主体资格、推荐渠道、申报程序和材料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并征求生态环境、发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三)受理与公示。根据初步审查结果,形成县长质量奖受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评审。质量强县办组织专家按照规则对通过形式审查和受理公示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评审。对参评组织重点围绕领导与质量、技术与创新、顾客与品牌、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四方面开展评审。对参评个人重点围绕能力水平、贡献影响与知名度等方面开展评审。质量强县办根据得分汇总结果,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定后确定进入现场的组织和个人。

(五)现场评审。对通过材料评审的组织和个人,质量强县办组织评审专家进入现场评审。对参评组织,重点审核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根据准则,从领导与质量、技术与创新、顾客与品牌、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四方面进行评价,结合参评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具体内容和实践情况,以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可推广价值等,进行现场打分。对参评个人在实地了解的基础上,结合其影响力和贡献度进行实地打分。

(六)顾客满意度测评。对确定进入现场的组织,质量强县办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

(七)综合评价。质量强县办根据材料、现场和顾客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得分高低差额提出《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候选名单》;参评个人按得分高低差额提出《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个人奖候选名单》。

(八)建议名单。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对县长质量奖候选名单进行审议,投票产生第二届县长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

(九)公示公告。质量强县办将第二届县长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存在异议并经查实的,由质量强县办提请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取消其获奖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经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县长审定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公告。

(十)通报。县人民政府发布县长质量奖获奖通报,并召开全县质量大会,对获得第二届县长质量奖的获奖组织和个人进行授牌与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县长质量奖是县人民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奖项,是县人民政府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单位要在本行业和本地区大力宣传本届县长质量奖有关政策要求,动员、指导、帮助相关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本届县长质量奖。

(二)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涉及国家安全与秘密,如涉及商业和技术秘密应当注明。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材料的初审把关和推荐申报工作,推选代表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加县长质量奖评选。

(三)严守纪律。参与县长质量奖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对评审工作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严禁借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县长质量奖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

七、材料报送

申报组织填报《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组织)申报材料》(附件1)和《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组织)证实性材料》(附件2)。申报材料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申报材料和证实性材料报送纸质版一式六份(采用普通软封面装订)。材料电子文档和组织照片(3-5张)、最高管理者近照(1-2张)发送指定邮箱,并命名为“组织名称+申报材料”。

申报个人填报《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个人)推荐表》(附件3)。推荐表采用普通软封面装订成册,需提供纸质版一式六份。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和个人近照(1-2张)发送指定邮箱,并命名为“个人名字+申报材料”。

2023年7月31日至8月10日为报名及材料受理时间,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报名及材料报送联系方式

报名及材料受理单位:龙山县第二届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标准化股)

办公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湘鄂路206号

邮  编:416800

邮  箱:1064950336@qq.com

联系人:李世树

电  话:0743-6236826   18569096012


附件:1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组织)申报材料

2 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组织)证实性材料

3 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4《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价准则》

5《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个人)评审准则》


龙山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文章附件下载

附件一: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组织)申报材料.docx

附件二: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组织)证实性材料.docx

附件三: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四:《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价准则》.pdf

附件五:《第二届龙山县县长质量奖(个人)评审准则》.docx

责编:朱柯源

一审:朱柯源

二审:刘寒蓉

三审:向波

来源:龙山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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